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晨午晚检管理制度

发稿:王亦勋 审核: 沈绍中 发布日期:2021-0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目录》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疫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生防病能力,保障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并及时处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流行和发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制度。

一、晨午晚检的内容方式

晨午晚检采用固定检查和学校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班级寝室为单位,采取体温检测、询问、观察等形式,由学生处会同校医院指导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晨午晚检上报实行学生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四级管理模式,学生处负责按时发布校级检查任务。各学院指定老师担任院级管理员,负责监管学院内部每日三次检查的任务执行情况。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晨午晚检制度任务的具体执行工作。学生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每日自行在辅导猫中完成检查信息上报。晨检登记时间为7:00-9:00,午检登记时间为12:00-14:00,晚检登记时间为20:00-22:00。

二、晨检

学生每天7:00-9:00自行使用下发的体温计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在辅导猫上登记,由寝室长从旁监督;辅导员等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

(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额头温度≥36.8℃或腋下温度≥37.3℃,后者更为准确)、乏力、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畏寒、胸闷、气促、腹泻等。

(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发热、皮疹或疱疹(眼结膜、皮肤、口腔粘膜)、呼吸系统症状(咳嗽、咽喉痛、流涕、呼吸不畅)、消化系统症状(呕吐、腹泻、腹痛)、腮腺肿痛、黄疸、头痛、精神状态不佳等。

三、午检

学生每天12:00-14:00自行使用下发的体温计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在辅导猫上登记,由寝室长从旁监督;辅导员等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

询问与观察的要点同晨检。

四、晚检

学生每天20:00-22:00自行使用下发的体温计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在辅导猫上登记,由寝室长从旁监督;辅导员等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

询问与观察的要点同晨检。

五、出现发热病例的应对措施

晨午晚检中若发现学生出现各种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感染症状,立即将其转至隔离观察室等待,并向学校疫情报告人和校医报告,做好记录。必要时联系医院发热门诊,校医陪同学生就医。

六、出现疑似、确诊病例的应对措施

送诊学生如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学生进行医学隔离检查,并做好记录。安排总务处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学校卫生工作。

2.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每天三次进行体温检测并如实登记,一旦发现作假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分。

3.各二级学院对因病请假或隔离治疗的学生实行追踪随访制。由辅导员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要求患病学生做到“二不”即不上课、不外出。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方可回校上课。

4.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防控疫情教育工作,督促学院学生做好晨午晚检工作。同时做好任课教师的预防疫情的教育工作,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有发热、乏力、干咳症状时应立即将学生隔离观察室马上报告学校并通知辅导员、校医。

八、本制度自学生返校之日起实施,以确保疫情期间学校学生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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