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因病缺课、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

发稿:王亦勋 审核: 沈绍中 发布日期:2021-07-01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芜湖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学校总体部署,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学校学生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一、二级学院应认真按照学校晨、午、晚制度的要求及时对学生进行晨、晚检,对晨、午、晚检中学生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立刻上报学生处及校医院,对学生进行隔离,协助安排送医排查确诊,并作好记录。

二、辅导员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缺勤的学生,应当详细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上报二级院、学生处及校医院,以做到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早发现

三、对于确诊新冠肺炎及其它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应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并立即送医进行隔离治疗。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四、各二级学院对因病请假或隔离治疗的学生实行追踪随访制辅导员、班主任要从各方面对于患病学生予以关心每日进行电话追踪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要求患病学生做到“二不”即不上课、不外出。

五、各二级学院及对学生因病缺课、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填报《学校学生因病缺课缺勤追踪记录表》上报学校学生处。

六、各二级学院如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缺勤时,应及时了解原因、排查情况,并立即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七、各二级学院应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课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有新冠肺炎及其它传染病,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疗单位开病愈复课证明,班主任开隔离期满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八、各二级学院有新冠肺炎及其它传染病患者出现的班级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学生进行医学隔离检查,并做好记录。

九、本制度自发布起实施,以确保学校学生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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