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发稿:王亦勋 审核:
沈绍中
发布日期:2021-07-01
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芜湖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学校总体部署,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学生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一、学校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各二级学院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学生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立刻上报学生处及校医院,对学生进行隔离,协助安排送医排查确诊,并作好记录,及时通知家长进一步诊治。
三、各二级学院要对患病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辅导员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要求患病学生做到“二不”即不上课、不外出。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方可回校上课。
四、患新冠肺炎及其它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二级学院应要求学生网上提交返校申请,并出具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病愈返校证明。 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病愈返校证明无误后,确定同意学生返校。
五、持有医院病愈返校证明的学生,返校后需要先到校医院检查复核,经校医院检查确认病愈后,出具学校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
六、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校医院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 校医院、学生辅导员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七、各二级学院对学校查验后同意复课学生进行备案,准确记录复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