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团体辅导室管理制度

发稿:何玉梅 审核: 沈绍中 发布日期:2021-11-17

    1.团体辅导室是进行团体活动(团体咨询、心理剧、团体辅导、团体拓展等活动)的场所,团体辅导时间由心理辅导老师确定,团体成员须按时参加。

    2.团体成员应积极配合辅导教师工作,维持辅导室内正常秩序,做到言行文明得体。

    3.团体成员在辅导过程中要真诚、开放、信任他人,并有义务对辅导室中所有人的言语和行为保密。

    4.自觉保持团体辅导室公共卫生,不吃零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5.使用后物品归放原处。

    6.自觉爱护辅导室内的设施,做好防火、防潮、防蛀、防高温、通风换气等安全保护工作。

    7.活动结束后团体辅导教师必须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灯、电脑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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