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发稿:夏玲 审核:夏玲 发布日期:2011-04-18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从基层一线锻造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0]71号)和我省《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0]54号)以及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1]1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省共选聘大学生村官1730名。以市为单位分配选聘指标(附后)。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151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2009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重点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其中,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农村基层项目期满人员,以及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报名参加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心健康。

  三、大学生村官任职和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一般不安排在本人家庭所在村。
  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党员预备期满转正后,可改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表现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两委成员。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一个聘期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原则上可再续聘1个聘期。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其中,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同时,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聘期满3年后,留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和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期满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须签订续聘合同。
  (2)在村任职期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直至聘期结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由县(市、区)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
  (3)认真执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在村任职2年(含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经本人申请,省、市、县(市、区)选聘办逐级审核后,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60%;对任职满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40%和全部个人自付利息。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由省财政承担。
  (42011年起,每年公开考录公务员时,按不低于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10%-15%的比例单列计划,面向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较少的地方可适当降低比例,但考录数量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人员数的10%。选调生逐步做到主要面向在村任职2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大学生村官选拔。
  (5)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有编制、岗位空缺且工作需要的,可直接补充任职满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在村任职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凭省选聘办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对聘期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官,可破格免试直接聘用。每年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在基层服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6)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8)大学生村官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或随高校派遣通知一起转至任职村所在县(市、区)。

  四、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5209005301600),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格初审(52061
   () 笔试(619日下午1430—1700
  (四)资格复审和确认(72
  (五)面试(74
  (六)体检(718719
  (七)公示(7月下旬)
  (八)培训上岗(8月中旬)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省选聘办咨询电话:0551-26091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电子邮箱:ahdxscgyd@126.com

选聘工作具体程序及全省选聘名额分配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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