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资助中心文件
院助〔2015〕1号
关于汇总、报送生源地助学贷款凭证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请于近期将贷款学生所持有的国开行贷款受理证明或农信社贷款凭证汇总、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请于9月11日前,将13、14级老生的国开行贷款受理证明(撕下下角密码条由学生自己保存)统一交送到南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请于9月20日前,将15级新生的国开行贷款受理证明,以及13、14、15级学生的农信社贷款凭证(除了“第一联 客户回单”之外,任何一联均可),统一交送到南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同时报送《2015年农信社贷款学生名单》(见附件)的电子版至276822127@qq.com。
3、若有个别学生在院系统一交送贷款凭证之后才办理好助学贷款的,请其在贷款凭证上标明班级和学号后自行交送。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9月7日